1、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行政法规,遵照《审计法》和《广西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严格执行医院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科长的领导下,努力完成各项财务审计工作。
2、根据有关规定对医院财务预算执行、决算情况进行审计。
3、根据委托对各有关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法人实体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4、对专项资金等其他审计事项进行审计。
5、负责对上述业务的工作方案、工作底稿编制,并按规定程序草拟审计报告。
6、负责上述业务范围内的审计档案整理、立卷、归档等。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